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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g官网- AG平台- AG亚游集团|打赢脱贫攻坚战《实施意见》解读之三

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58:10    次浏览

山西日报记者赵建军报道:当前,脱贫攻坚进入了啃“硬骨头”、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。打赢脱贫攻坚战,除了扶贫投入必须与脱贫任务相匹配外,还必须在工作机制上创新突破,确保科学精准有效扶贫。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要从建立财政扶贫投入增长、扶贫开发资源整合、金融扶贫精准服务、扶贫开发用地保障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和强化资金项目监管等六大方面,建立脱贫攻坚的政策保障体系。省扶贫办副主任张建成表示,创新扶贫机制,就是要抓重点、解难点、把握着力点,全面提升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效率。让资金释放最大能量巧妇难为无米之炊。在脱贫攻坚过程中,建立多元筹资体系,切实解决资金“短板”,让扶贫工作有“米”下锅,是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重要保障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,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。省级要逐步加大专项扶贫投入,确保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和增幅保持“双增长”。扶贫开发任务重的市、县,新增财力要重点用于脱贫攻坚。财政收入增长的市、县,要保持财政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“双增长”。财政收入负增长的市、县,要确保财政扶贫投入总量增长。一方面是脱贫攻坚缺钱,一方面是有限的资金被分割。如何发挥财政资金“四两拨千斤”的作用?日前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》提出,从今年开始,我省58个贫困县全部开展财政资金整合试点,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覆盖全部贫困县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:按照“管总量不管结构、管任务不管项目、管监督不管实施”的原则,坚持按县整合,赋予贫困县整合使用自主权,所有用于58个贫困县的中央省市财政资金,要采取便于贫困县统筹安排使用的办法下达到县。统筹整合是一项重大革命,是“刀尖向内”的自我革命,难度可想而知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:省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放权,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层层上报、资金戴帽下达、资金投向固化、使用“碎片化”的问题,形成“多个渠道引水,一个龙头放水”的扶贫投入新格局,实现脱贫政策效益最大化。省扶贫办计财处处长宋坤政表示,脱贫攻坚先易后难,越往后难度越大成本越高,必须加大投入力度,才能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。这几年,从中央到地方,各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加码。但在使用上,各自为战、单打独斗,影响了资金的整体合力和使用效益。在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,如何统筹整合财政资金,用好用活金融资金至关重要。 让金融活水畅流起来农民的贫穷在一定程度上是金融的贫穷,贫困地区农民居住分散、资金匮乏,不少农民脱贫致富并不缺乏点子和能力,而是缺乏金融支持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:发挥信贷市场融资主渠道作用,积极争取国家信贷投放和资金配置,争取更多长期的低成本扶贫再贷款配额并分配到贫困县,实施比正常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,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;重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作用,发挥资本市场和金融保险的作用,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的作用,进一步优化脱贫攻坚金融服务。政府要搭建平台、强化责任,做好项目前期工作,抓好风险防控,落实好信贷资金“借、用、管、还”的机制,促进政策性、开发性、商业性、合作性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。事实上,发展普惠金融早已成为当前金融扶贫工作的重点。与一般性普惠金融不同,在贫困地区发展普惠金融,其侧重点在于增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。《意见》也提出,深入推进金融富民扶贫工程,开展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,支持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担保、免抵押的扶贫小额信贷,由财政按基准利率贴息,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得到有效支持。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、林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工作。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,允许采取过桥贷款的方式,撬动信贷资金投入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、助学贷款、妇女小额贷款、康复扶贫贷款力度。《意见》提出,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险、农业种养业保险项目,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,对贫困户保证保险费予以补助。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,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。省扶贫办产业站站长赵俊超表示,针对当前金融扶贫工作中的复杂性和新特点,创新金融扶贫服务机制,既要通过输血式扶贫为贫困群众雪中送炭,也要加大造血式扶贫给贫困群众强身健体,力争使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效果达到最大化。让每一分钱阳光运行钱有了,关键还要管好用好。如果使用管理不科学,监管不到位,跑冒滴漏堵不住,扶贫款“打水漂”的问题就难以避免,甚至会出现“扶贫投入加上去,干部腐败倒下来”的尴尬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监管,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“零容忍”;按照任务、责任、资金、权力“四到县”的原则,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块到县,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,省市两级重点抓好资金项目监管,探索建立扶贫资金安排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,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都要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相挂钩,明确具体的带动方式、目标任务、考核要求。为保障扶贫资金阳光运行、提高效益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财政资金分配要奖优罚劣,沉淀资金坚决收回,形成提高扶贫成效的正确导向。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招投标制度、政府采购制度和公告公示制度。实行脱贫攻坚项目终身负责制,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全程监管、跟踪问效。宋坤政表示: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“救命钱”,是脱贫攻坚的“助推剂”,它的使用必须要有边界。一方面,要从制度上着手,建立完善公开、透明的操作运行机制,让公众参与到扶贫资金的监督之中;另一方面,要将扶贫资金安全纳入权责匹配的法规保障中,用法律之剑斩断贪婪之手。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是一条新路。《实施意见》也提出: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、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,带动贫困户增收;贫困地区水电、矿产等资源开发,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,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。鼓励探索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,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,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,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、分红收入。